中国民族报关注丨广西开展专题调研——探寻八桂大地上的团结密码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时间:2026-04-28

南宁市良庆区蟠龙社区开展“嘹啰欢歌三月三 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宣传月主题活动。

民族舞蹈《赶圩归来》展示了广西各族儿女和谐幸福的生活景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累计有96个集体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今年1月,广西有27个地区和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全区获得命名且在有效期内的全国示范区示范单位共有78个。这些先进典型为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健全“铸牢”制度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期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赴南宁、柳州、北海、百色、贺州、崇左等地,深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推进“铸牢”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

“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与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各族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情况,记录下这些先进典型永葆本色、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实践经验。”调研组相关负责同志说。

示范带动,创新推进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覆盖全区14个设区的市,既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村屯、社区、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涵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各个领域,而且在数量上居全国前列。”自治区民宗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八桂大地,团结花开。在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学校开发10余门民族特色校本课程,将“铸牢”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南宁市体育中考项目;在南疆国门,友谊关边境派出所的民警们首创“葡萄串式”联创联建工作法,将辖区23个党支部拧成一股绳,建成“国门党建联盟”,形成党、政、军、警、民协同稳边固防的工作格局……一路走来,调研组看到,这些先进典型正通过各种方式,将民族团结进步种子播撒到更广阔的天地。

“这里陈列的每一件文物、收录的每一段历史,都在诉说各族儿女在这片红色土地上并肩奋斗的故事。”在百色起义纪念馆,参观者络绎不绝,讲解员声情并茂地解说。纪念馆将“铸牢”全面融入讲解内容,不断打磨讲解词。2025年,纪念馆累计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69场次,吸引200多万名各族群众前来参观。

“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调研组认为,这些示范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仅在创建工作中取得新成果,而且在服务全局、带动周边单位的过程中也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其示范带动效应非常明显。

北海市地角女民兵连,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海防建设与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祖国海疆绽放;崇左市爱乐村打造的“主题党日+民族团结”模式深入人心,党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夯实“铸牢”的群众基础……这些生动实践充分说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立足实际、发挥所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才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高位推动,提质扩面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自治区和各设区的市通过出台文件、建立机制等方式,推动示范单位在各自领域发挥自身优势,用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铸牢”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出台《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要求大力培育和推介先进典型;自治区民宗委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9000万元,建立示范单位培育机制,设立培育期项目库,库内现有培育期项目439个、试点项目349个,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设区的市层面,南宁市总结提炼良庆区蟠龙社区探索形成的“一条主线、三个抓手,完善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社会条件”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百色市出台方案,持续巩固拓展创建成果,2025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42亿元,实施项目145个;河池市将示范引领工作纳入五年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24亿元,实施项目1188个。

模范集体、示范单位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荣誉转化为持续奋进的责任与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创建工作常做常新。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法庭通过推动制定落实“铸牢”司法教育实践站实施方案;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将“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写入学校长短期发展规划;玉林市石柜村将示范引领成效纳入村“两委”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这些务实举措,有效地引领推动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先进典型永葆本色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征途漫漫,再启新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广西将以“永远在路上”的精气神,继续做好创建工作。

近年来,钦州市钦北区创建工作结出丰硕成果:2022年5月,钦北区获评自治区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6年1月,钦北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为钦州市创建工作首个“双示范”县区。

“我区紧扣‘铸牢’主线,创新实践打造党建引领联抓、宣传教育联办、服务管理联动、发展成果联享‘四联’工作模式,推动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融合发展。”钦北区委书记黄敏表示,钦北区将持续深化创建工作,为钦州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

钦北区的持续创建,正是广西创建工作不断深入扩展的缩影。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团结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培育指导,按照“培育期满2年的地区和单位方可申报下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要求,认真开展新一轮的培育工作。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学校,从企业到社区,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如同星星之火,示范带动形成争创的燎原之势,凝聚起民族团结进步的磅礴力量。

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调研组形成了基本体现各方共识的专题调研报告,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对模范集体、示范单位的指导与管理。随着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相信这些先进典型将在广西建设“铸牢”示范区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作表率,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八桂大地常开长盛。

来源:中国民族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团结促进处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